|
|

| 员工保险手续须知
住房公积金:
待我部新开户后告知新帐号、承办银行及单位名称等,由员工原单位负责转移。
社会养老保险:
一、转进:
1.原在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投保的将原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至我部。
2.原非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投保,需转移的员工,由我部代其在社保公司开出商转函交至本人,并由其本人交至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附:员工需提供原投保单位名称及相应的投保社会保险机构名称。
二、转出:
1.转出后仍在福州市参保的员工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交至新参保单位即 可。
2.转出本市的员工需有其新参保单位所在的社会保险机构开出商转函至我 部,由我部负责办理其转移手续。
附:我部投保单位名称: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
我部投保社会保险机构名称: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医疗保险:
1.报销地区范围:仅限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2.要求:市级以上公立医疗就医,并按公费医疗标准核销医疗费用;
3.费用:人身意外险 480元/年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RMB6万元;
医疗险: 510元/年赔偿限额:每人累计不超过RMB3仟元;
往院险: 360元/年赔偿限额:每人累计不超过RMB2万元。
外企雇员部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