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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员工聘用协议
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和 马士基物流(中国)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以下称乙方)就
2001 年 8 月
30 日甲、乙双方签定的《中国员工聘用合同书》中涉及的受聘人。受聘期
限和管理费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 乙 方推荐, 甲
方同意中国员工 胥 铖 到乙方工作。其职务为
职 员 ,聘用期限为 壹 年(或
12 个月),自 2002年
1月 1日起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该聘员的每月综合管理费为人民币 1394 元,乙方管理费按
月 支付。
三、议为NO. 176 号,是《中国员工聘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02年3月13日 年 月 日
| 档案寄存费 |
人身意外险 |
附加医疗险 |
大病住院险 |
养老保险 |
失业险 |
| 50元/月 |
无 |
无 |
无 |
524元/月 |
60元/月 |
| 住房公积金 |
财产保险 |
旅 游 |
效游、学习 |
管理费 |
其他 |
| 360元/月 |
无 |
无 |
无 |
400元/月 |
无 |
中国员工聘用协议
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和
福州代表处(以下称乙方)就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的《中国员工聘用合同书》中涉及的受聘人。受聘期限和管理费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 方推荐, 方同意中国员工
到乙方工作。其职务为 ,聘用期限为
年(或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该聘员的每月综合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乙方管理费按
支付。
三、议为NO. 号,是《中国员工聘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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