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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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代办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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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在福建或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外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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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一式二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3、申请报告; 4、申请不定式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花名册;
6、社会保险申报表或能证明用人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有效材料(如税单)以及前三个月职工工资明细表。 备注: 1、《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表格可从我们网站下载:http://www.cnfesc.com/html/bgxz1/index.html; 2、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报告内容应包含:申请理由、申请类别(注明计算周期)、申请岗位、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过、能否保证劳动者每天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申请期限; 4、会议纪要内容:何时何地召开、会议讨论的内容、征求对象、表决意见等; 5、所提交的资料或文件请自留备份,除营业执照原件经批准机关查看后退还外,其余文件或资料一旦提交,即被审批机关收走,无法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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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 |
1、签约:签订《委托协议书》,支付定金; 2、收件:收验申请资料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开具申请资料及文件收据,并根据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告知是否补件,以及需要补充文件的清单; 3、办理: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办结,电话或电邮通知取件; 4、收费:收取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5、取件:签收相关证件并退回收件时出具的申请资料及文件收据,所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自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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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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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收取服务费2500.00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含登记机关等收取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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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
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外企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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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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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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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91-87808128,0591-87829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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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591-87808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