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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为中国公民赴日受灾地区探亲提供方便

日期:2011-3-15 11:20:22   来源:国交部   点击:   字体显示:


   由于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发生大规模的地震和海啸,3月14日,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特别发出通知对前往日本灾区(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茨城县等四个地区)探望亲属的短期签证申请手续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签证发给对象:
1、 居住在上述地区人员的亲属即祖父母、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孙女等。
2、 其他有关人员的申请可通过我签证代理机构或直接向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部确认。
二、 申请方法:
1、 基本上通过签证代办机构办理。由于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大厅无法同时容纳大量申请人,如直接前往办理签证,反而可能会延长签证的审批时间。
2、 以下情况可直接前往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如确认在日亲属(不仅限于上述地区)在此次地震中死亡或入院治疗,按人道案件处理,可直接前往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
三、 签证所需材料:
1、 户口本、身份证
2、 能确认在日亲属身份的材料
3、 能判断在日亲属在以上地区居住、滞留的资料
4、 与在日亲属的关系证明材料
四、 签证发出时间: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