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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区办理巴西认证改由驻广州总领馆受理

日期:2011-11-28 9:54:45   来源:认证部   点击:   字体显示:


     福建地区送巴西使用的各类民事及商业性涉外法律文书的认证改由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从十一月十五日起,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对外开放领事服务,我省公民、企业办理巴西认证仅需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由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