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以及意见反馈
加入收藏
首页
外商机构
人力资源
出国签证
领事认证
翻译咨询
国际交流
留学移民
台胞签注
对外劳务
关于我们
公告
阿根廷领馆调整办证要求
2011- 3- 2
荷兰领馆认证材料变更
2011- 3- 2
爱沙尼亚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
2011- 2- 15
奥地利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告
2011- 2- 15
捷克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告
2011- 2- 15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
2011- 2- 15
阿根廷领馆调整办证要求
2011- 3- 2
荷兰领馆认证材料变更
2011- 3- 2
爱沙尼亚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
2011- 2- 15
奥地利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告
2011- 2- 15
捷克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告
2011- 2- 15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认证费用变更公
2011- 2- 15
认证部
信息交流、疑难解答
表格下载
领事认证进度查询
联系我们
400-600-2509
-->1
0591-
87815074
0591-
87829733
0591-
87845036
首页
>>
领事认证
>>
公告信息
>> 正文
福建地区办理巴西认证改由驻广州总领馆受理
日期:2011-11-28 9:54:45 来源:认证部 点击: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福建地区送巴西使用的各类民事及商业性涉外法律文书的认证改由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从十一月十五日起,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对外开放领事服务,我省公民、企业办理巴西认证仅需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由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