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提供材料须知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核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一寸彩照一张;
3.参保人员的档案;(凭市社保中心开具的档案商调函向档案寄存地借调,用后归还)
4.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填写《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牡丹卡简易申请表》各一份;
6.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由企业提供)
7.参保女职工申报退休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注1:工人身份处于管理岗位的,需在50岁时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延迟至55岁退休的证明材料;2:干部身份处于工人岗位的,需在45岁时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提早至50岁退休的证明材料)
8.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证明材料;
9. 参保女职工属合同工须提供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