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请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提供)
1.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由我处提供);
2.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 病历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单位提供发生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
6. 突发疾病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7. 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
8. 因公出差的,需提供出差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出具的因何原因出差的出差任务说明书、差旅票据等;
9. 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