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再获“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认定2007—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635号),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被福建省工商局认定为“2007—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是中心继1997—1998年度、2001—2002年度、2005—2006年度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此次认定的全省706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经查询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记录、监管巡查记录和12315投诉记录,征求省、市文明办、经贸委、质监、建设、国税、地税、人民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在“福建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初选公示,由省工商局研究决定评选出来的。中心排列第18位,在服务行业中排名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