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以及意见反馈加入收藏
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日期:2008-9-4 17:11:07   来源:   点击:   字体显示:

根据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省直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所需材料说明如下:

(一) 申请提取同时注销职工公积金帐户:
  1、 离休、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明(离退休证或上级人事部门下发离退要通知或省劳动厅印发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公积金存折。
  2、 出境、出国定居的:①护照原件、复印件;②出境登记卡(出境事由为定居)原件、复印件或公安局注销户口证明原件;③公积金存折。
  3、 调离本市的:①调令或调函或组织任命书原件、复印件;②户口迁出证明或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公积金存折。
  4、死亡的:由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代领、提供①死亡证明(死亡通知单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②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代领人与死亡人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单位开具证明或遗嘱)原悠扬、复印件;④公积金存折。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由县级以下医院或劳动技能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公积金存折。
  6、辞职,并领取辞职金(含买断工龄)①辞职证明②领取辞职金证明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公积金存折经办人应缴齐应缴月份的公积金,需封后后才有进行。考学、考研、如调到北京、视为工作调动。

(二) 购买公有住房申请使用公积金:

  1、提取公积金缴交集资款:由单位房改或公积金经办人代购房户统一操作,提供①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②购房户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③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④省直房改办批复;⑤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户帐号。
  2、提取公积金抵扣购房款:由单位房改或公积金经办人代购房统一操作,提供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分座花名册一联朱件;②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户帐号。
  3、购买各类公有住房:提供①正规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②计算表原悠扬、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省直单位集资房,不论集资时是否使用过,在论证计算后可申请支取一次。提供①正规购房发票原悠扬、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计算表原件、复印件;④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申请使用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可申请提取。提供①下列任意一种的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书、购房按揭贷款协议书、正规购房发票、产权证;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二手房的,如未使用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提供①房地产买卖契约原悠扬、复印件;②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可申请提取。提供①拆迁安置协议书;②拆迁安置缴款凭证;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 其它原因申请使用公积金: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解决自住为目的的购房,并有贷款者,每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款本息一次(2次申请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所需材料:①按揭贷款合同书原件、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扩建、翻建自住住房:①产权证原件、复印件;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④现场勘察报告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⑥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大修自住住房:①产权证原件、复印件;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③现场勘察报告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说明:
  1、出国、出境定居者,必须出具国内有效法律文件,如公安局注销户口证明、出入境管理局颁发的护照、出境A卡等。
  2、因购房、扩建、翻建申请使用公积金有效期限以正式发票日期为准一年之内。
  3、夫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或户口簿,申请人申请使用本人公积金可不必出具。
  4、有关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是指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5、购房时有在银行按揭,由于发票银行收进抵押,可提供《个人购房(楼宇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6、 为便于管理和保存,复印件都以B5纸标准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