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
Ø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在福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榕省属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最近连续6个月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5.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时无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可提供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应为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借款人及其共有产权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8.自有资金不低于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30%(二手房40%);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的存款账户中每月划收贷款本息。
Ø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在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总价的70%(二手房60%)以内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对夫妇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35万元。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内,最长不超过30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51%;5年以上至30年,年利率为4.05%(具体利率见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执行。
Ø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商品房贷款所需材料:
(一)《福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有效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离异未再婚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者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并面签未婚声明书;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
(七)银行现金交款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若首付为刷卡缴纳的,应提供POS单商户存根联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1、申请二手房贷款须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办理。
2、以上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
Ø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卖 方: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经借款人确认);
买 方:
1、《福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离异未再婚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者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并面签未婚声明书);
4、借款人及其配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
6、买卖双方签订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样本由市房地产交易所提供);
7、房屋评估报告(由省直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提供);
备注:1、申请二手房贷款须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办理。
2、签订借款合同时,卖方须与借款人一同到贷款银行确认收款账户,同时买方缴纳首付款。
3、以上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
Ø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
借款人填写《福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à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à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à办理抵押登记à贷款承办银行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受理借款申请7个工作日后,由贷款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贷款审批结果及借款合同签订事宜。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直接向贷款承办银行查询审批结果及借款合同签订事宜。
(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还款存折等资料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四)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五)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六)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的约定逐月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承办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备注:①表格填写请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晰;
②复印件请使用A4纸;
③联系电话:省直中心:87858480、87821513
建设银行:87858447 工商银行:3318418 兴业银行:87844170
Ø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2008年11月27日起执行) 期限(年) 月利率‰ 年利率% 还款总额 利息负担总和 月均还款额 1 2.925 3.51 10351.00 351.00 一次性 2 2.925 3.51 10369.72 369.72 432.07 3 2.925 3.51 10550.34 550.34 293.07 4 2.925 3.51 10733.02 733.02 223.60 5 2.925 3.51 10917.73 917.73 181.96 6 3.375 4.05 11280.94 1280.94 156.68 7 3.375 4.05 11501.14 1501.14 136.92 8 3.375 4.05 11724.05 1724.05 122.13 9 3.375 4.05 11949.65 1949.65 110.64 10 3.375 4.05 12177.95 2177.95 101.48 11 3.375 4.05 12408.94 2408.94 94.01 12 3.375 4.05 12642.60 2642.60 87.80 13 3.375 4.05 12878.92 2878.92 82.56 14 3.375 4.05 13117.90 3117.90 78.08 15 3.375 4.05 13359.53 3359.53 74.22 16 3.375 4.05 13603.78 3603.78 70.85 17 3.375 4.05 13850.66 3850.66 67.90 18 3.375 4.05 14100.13 4100.13 65.28 19 3.375 4.05 14352.20 4352.20 62.95 20 3.375 4.05 14606.84 4606.84 60.86 21 3.375 4.05 14864.03 4864.03 58.98 22 3.375 4.05 15123.77 5123.77 57.29 23 3.375 4.05 15386.03 5386.03 55.75 24 3.375 4.05 15650.80 5650.80 54.34 25 3.375 4.05 15918.05 5918.05 53.06 26 3.375 4.05 16187.76 6187.76 51.88 27 3.375 4.05 16459.93 6459.93 50.80 28 3.375 4.05 16734.51 6734.51 49.81 29 3.375 4.05 17011.51 7011.51 48.88 30 3.375 4.05 17290.88 7290.88 48.03
注:1、本表以借款壹万元为例测算,有关数值仅供参考。
2、本表均按人民银行法定基准利率测算。如遇利率调整,请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Ø 开发商报备需提供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
(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有权机构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的担保决议;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验审的财务报表(上年末和本年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六)立项批文及年度投资计划;
(七)《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八)银行按揭合作协议